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總處)112年7月24日總處給字第1124001288號函辦理。
二、本府於112年8月22日以府人給字第1120987787號函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試辦旨揭方案,試辦期限為113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三、為持續提升本府健康檢查補助彈性,賡續比照總處作法,延長推動試辦本府健檢補助原則第2點第1款至第4款人員得累計2年補助1次健康檢查費用,並延長試辦期限至116年12月31日止,實施內容說明如下:
(一)實施期程:續行試辦2年,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止,後續將視實際執行情形並參考總處作法研議是否延長試辦期程。
(二)實施範圍:本府健檢補助原則第2點第1款至第4款人員。
(三)實施作法:由各機關學校先行調查實施對象意願並列冊管理,以利預算編列及經費核銷。
至第4款以外人員,且公務繁忙,致未及於職務異動前實施健檢者,仍得併同第1年補助費用累計申請補助。
3、第1款至第4款人員第1年已申請部分補助者,餘數不得累計至第2年。
4、第1款至第4款以外人員第1年未申請補助,第2年職務異動為第1款至第4款人員後實施健檢,第1年補助額度不得累計。
(五)經費:所需經費由各機關學校透過參考歷年執行情形、事先調查等方式,妥為預估每年健檢人數,並按本府健檢補助原則所定補助上限,循預算程序核實編列年度經費,其預算編列及經費核銷程序,與現行作法均無不同;如預估與實際情形有所差異時,亦可透過與人事費以外科目流用、業務費勻支等調整支應。
四、檢送修訂之「推動試辦『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健康檢查補助原則』第2點第1款至第4款人員得累計2年補助1次健康檢查費用問答集」1份,並置於本處官網/權益e點靈/健康檢查專區。
石門國小
2025-11-28
午餐
資訊
本校使用國產豬本校營養午餐有供應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及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穀物、大豆、魚類、使用亞硫酸鹽類等11種及其製品,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 絃 | ㄒㄧㄢ | ˊ | 歌 | ㄍㄜ | 不 | ㄅㄨ | ˊ | 輟 | ㄔㄨㄛ | 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