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安平區石門國民小學111年度1至6月身心障礙學生臨僱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甄選簡章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規
定辦理。
二、目的:協助本校身心障礙特教學生在校學習、生活自理及家長聯繫等事宜。
三、甄選類別:身心障礙特教學生鐘點助理員。
四、名額:錄取正取1名,備取1名。
五、報名資格: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另符合身心障礙
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辦法所定之人員亦可。有特教助理員、教保服務
人員相關資歷或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優先考慮。
六、工作內容: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
用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七、任用期間:111年 1月6 日至 111 年 6 月 30 日;經費由市府專款補助,
惟當進用原因或經費來源消失時,將同時無條件解聘。
八、鐘點節數及待遇:
(一) 特教學生助理錄取人員以鐘點費方式支應,每小時以168元計,每天服
務不超過8小時,依實際核定經費與實際狀況調整。
(二) 受僱用人員依勞基法規定辦理;相關勞保、勞退及健保依核定額度內勻
支。
(三) 錄取者經進用,應接受學校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辦理之職前訓練。
九、公告日期:即日起至至 110年 1 月 5 日 11:00 。
十、報名辦法:
(一)日期:即日起至111年1月5日12:00截止,逾時不受理。
(二)方式:請將報名表(如附件1)、身份證件影印本、最高學歷等證明文件影印本、自傳等親送本校輔導室(送件資料恕不寄還)。不接受通訊報名。
(三)報名地點:本校輔導室,地址:臺南市安平區安平路700號,
電話:06-2223332 轉131。聯絡人:輔導室王秋燕主任。
十一、甄選事項:
(一) 甄選方式:採取書面資料及資格審核。
(二) 錄取人數:依成績高、低為錄取之順序錄取,正取1名,備取1名。
十二、錄取公布:111年1月5日下午2:00前,於網站公告並電話個別通知。
十三、遴用:
僱用辦法」及「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奉點支給報酬標準表」。
(二)特教學生助理員如欲於僱用存續期間內辭職,應於一個月前以書面通
知本校,遺缺由備取遞補。
(三) 錄取人員應於接獲通知期限內至輔導室報到,未報到者視同棄權。
十四、注意事項:
十五、其他事項,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報名表請見附檔。
本校使用國產豬
本校營養午餐有供應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及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穀物、大豆、魚類、使用亞硫酸鹽類等11種及其製品,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